前一次介紹了巴拿馬密件的爆料者 John Doe 而提起了常用的幾個英文化名,其中女性名字的代表 Jane Roe 也是美國知名訴訟案 - 羅伊案的代表。
為什麼羅伊案會這麼的有名,不只是因為它正式的終結了墮胎犯法的歷史,其背後還有一段打臉的立場變化事件。
背景是美國70年代,當時墮胎是違法的行為;由於女權意識的抬頭,漸漸開始有一派人馬認為女性應該能有權力決定肚裡孩子的去留。所以有律師因此找上了 Norma McCorvey,一位當時剛好懷孕的女士來簽自白書,聲明她被強暴而懷孕,因此想要墮胎,她應該要有權利自己決定是否同意墮胎。訴訟的對象是當時該州的刑事法官 Henry Wade,因此案件被簡稱為 Roe v. Wade。最後該案件越滾越大,一直轉手到美國最高法院去處理,才在1973年判決確認根據美國憲法,政府沒有權力影響他人的人權。因為這個案件,美國大部份的州都取消禁止墮胎的規定 (當然,仍有一些特殊情況為例外)。
打臉的是,在1987年,化名為 Jane Roe 的女主角 Norma McCorvey 本人出來承認訴訟當時她所簽的自白書有部份內容並非真實,而且從此宣佈她反對墮胎。
關於墮胎、人權、以及其中的道德問題雖然至今都還是充滿爭議,各方都有其道理。不過其中倒是有幾個重要的專有名詞很值得學起來喲!
- Abortion - 人工流產,口語上討論這個議題時最常使用到的字。
- Pro-Choice - 主張人工流產為合法的 (這是形容詞喲!)
- 這個詞從表面上可能不太容易理解,其實 pro- 有「贊成的」的意思,後面的 choice 雖然譯作「選擇」,但是兩個字結合起來後,指的是「贊成選擇權」,也就是主張人有自由選擇意識 - 所以可以自己決定是否使用人工流產的方式。
- Anti-Choice - 反對自由墮胎的 (這也是形容詞!)
- 相反於 pro- 的詞,anti- 指的是反對的意思。有了 pro-choice 的解釋後,應該就不難理解 anti-choice 的字義了吧?指的就是因為認為胚胎就是一種生命,所以不應該輕易的殺掉一個新生命而反對這種自由意識。
- 例如:These people are pro-choice demonstrators (這些人是支持人工流產合法化的示威者。
- 例如:The anti-choice lobby (反對自由墮胎的遊說團體)
另外在討論墮胎是否合法的議題時,也常常會有人拿出另外一個字來爭論 - Pro-life,不過這個字的涵義其實又更廣,非常不建議拿來等同於 Anti-choice 使用。
類似於前面談到的 pro- 的意思,Pro-life 是主張人權至上的原則,因此才會常常被人搞混的把它拿來指「反對自由墮胎」的意識。事實上,Pro-life 所包含的人權也包含「安樂死 (Euthanasia)」、「死刑 (Death Penalty)」等這一類的人權問題。因此這個字所討論的議題其爭議性又更大更複雜,在使用上要小心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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